市政协副主席、水务局局长 王宝德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全面分析了当前的形势和任务,针对新世纪新阶段面临的发展机遇前所未有,面对的挑战也前所未有的实际,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出发,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大部署。为我们描绘了一幅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路线图。 继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于10月13日在市委报告厅举行今年度第四次集中学习活动后,全市各级党组织、各级各部门和全体党员干部积极行动起来,迅速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热潮,通过初步学习,我充分认识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贯穿于我们党曾明确提出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之中,并占有极其重要的战略地位。同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仅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关系到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关系到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和国家的长治久安,而且关系到社会主义本质的实现,要完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目标任务,就必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下是我个人一点粗浅的学习体会: 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创新和完善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既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脉相承,又从中国传统文化中汲取了丰厚的营养。“和谐”一直是中华民族文化的主流价值观。“天人合一”、“兼相爱”、“和为贵”、“求同存异”、“和而不同”,无论是诸子百家还是民偶乡谚,都体现出中国百姓对和谐的向往和追求。当前中国发展正进入一个新的战略机遇期和矛盾凸显期,中国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但也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从国际上看,面临“四大压力”: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的压力,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等领域长期占优势的压力,敌对势力对我国进行西化、分化图谋的压力,以及影响和平与发展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的压力。从国内看,则面临着“四大深刻变化”: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就要求全党保持清醒头脑,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实现中国的长远发展提供重要保证。 早在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确立本世纪头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时,就提出了“社会更加和谐”的奋斗目标。十六届三中全会上,党中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要求通过“五个统筹”实现更快更好地协调发展。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并将之作为全党要不断提高的“五个方面的能力”之一。此次十六届六中全会,则是我们党第一次在党的全会上研究和谐社会建设问题,标志着我们党对和谐社会的认识上升到了一个全新的高度,表明我国现代化建设将更加注重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协调,更加强调质与量、过程与结果、客观规律与价值理念的统一。完整、系统地提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并将之作为今后党执政的重要方略,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重要理论贡献,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成果、新高度,是我国社会发展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必将极大地推进中国的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及现代化进程。 二、和谐社会的新思想、新观点即现代化建设的新目标、新任务 十六届六中全会上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中国共产党自执政以来第一个加强社会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它进一步完善了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奋斗目标,体现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举措。主要表现在: 一是首次把“和谐”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目标。即要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二是第一次鲜明提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概念。即“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把和谐文化建设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新高度,并且进一步阐明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涵,包括: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 三是特别强调了注重发展社会事业。至今,我们党共举行了30多次中央全会,这是第一次以社会事务为核心议题召开的中央全会,抓紧解决“看病难、上学难、买房贵”这些广大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在相关领域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务,既是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经济发展的需要。 四是第一次全面系统地提出要以制度建设来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把落实民主、法律、司法、财政、分配和社会保障六个方面的内容同保障人民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权益联系起来,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成为实现和谐社会的基石。 五是着重提出了和谐社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全体人民共建共享的社会。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促进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进一步明确了“为谁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始终贯穿了“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这根红线。 此外,《决定》还提出了不少令人耳目一新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如“发展和谐劳动关系”、“逐步加大政府土地出让金用于农村的比重”、“逐步建立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健全社会组织”……这些新观点新举措,对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和谐社会的新思想、新观点不仅表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已经成为现代化建设的新的战略任务和奋斗目标,而且还首次给出了时间表,提出了到2020年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城乡区域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社会就业比较充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良好道德风尚、和谐人际关系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创造活力显著增强,创新型国家基本建成;社会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社会秩序良好;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实现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目标,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的局面。 此次全会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包括了民主法制、协调发展、收入分配、公共服务、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社会管理、创造活力、生态环境9大目标,还从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等五个方面,同时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28个方面的政策措施。这就使得和谐社会建设具有了目标约束性,同时也具备了可操作性。这也是在党的重要文献中第一次全面系统地提出关于社会发展的目标体系,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必将极大地推进中国的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及现代化进程。 三、如何深入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已经成为摆在全党和全国人民面前的一项重大任务,要牢牢把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主题,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置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宏大背景和长期历史过程中,不断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 第一,要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政治制度,服从和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大局。我们构建的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和谐社会。离开了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及其优越性的发挥,和谐社会就会失去正确方向和根本保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既要吸收借鉴古今中外追求和努力实现社会和谐的有益经验,又必须立足于时代发展和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必须有利于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第二,要坚持科学发展和以人为本,做到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与满足人民群众根本要求的有机统一。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要做到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与满足人民群众根本要求的有机统一,既要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又要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要从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形势出发,提出切合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目标,既要让群众得到应得到的利益,同时又不能超越我国发展阶段和生产力水平;要在历史的动态发展中逐步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 第三,要着眼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做到各方面建设相辅相成和整体推进。要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出发,在四个建设的相互联系、彼此促进中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坚持协调发展,加强社会事业建设;加强制度建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构建和完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巩固社会和谐的思想道德基础;完善社会管理,保持社会安定有序;激发社会活力,增进社会团结和睦。通过这样的整体推进,把社会主义社会建设成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发扬、文化繁荣、诚信友爱、道德良好、社会结构和利益结构比较合理、社会管理体制不断完善、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具有较完善的社会保障的社会。 第四,要正确把握和处理事关全局的重大关系,增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自觉性和规律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就是在妥善处理各种矛盾中不断前进的过程,要正确把握和处理事关全局的重大关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各领域内部的关系及各领域之间的关系。要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关系,真正实现二者的良性互动;要正确处理城乡发展的关系,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要正确处理区域发展之间的关系,合理解决地区差距问题;要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把市场的经济效率与共同富裕的公平目标有机结合起来;要正确处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动关系和劳资关系,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要正确处理指导思想一元化与社会思潮多样化的关系,真正在全社会树立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五,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行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群众路线,从人民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要把广大群众当作可相信、可依赖的真正社会主体,而不是政策的被动执行者。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挥各方面的创造活力,充分发挥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广大农民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根本力量的作用,号召和鼓励其他社会阶层人员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积极贡献力量,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成为全党全社会共同的自觉行动,形成和谐社会“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良好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