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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政协加强委员提案督办力度
发布时间:2008-5-28 8:26:29 阅读次数:

    今年以来,罗平县政协常委会为确保委员提案办理落到实处,从五个方面加强了委员提案督办工作。一是签订目标考核责任书。政协会议结束后,提案委及时将会议期间的提案分类、登记、造册,送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阅批,转有关承办单位办理,并且,县人民政府和各承办单位签订目标考核责任书,并就领导是否重视、制度是否健全、办理是否及时、程序是否规范、跟踪督办是否落实等实行100分制考核。二是明确分管副主席主抓,提案委具体抓等提案办理工作领导新体制,并对10件重点提案实行主席分工督办。三是分委室进行督办,对委员建议予以分类,按照联系部门,把任务分解到各委室进行督办。四是实行问责制。对政协提案不正确对待的部门和个人,能办到的不及时办的,由政协常委会建议县委、政府按照罗办发〔2008〕16号问责制五项规定文件精神,启动罗平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实行问责制。五是跟踪检查。政协提案委还定于9月下旬会同政府法制办,由县政协领导带队,提案委员会全体人员参加,听取承办单位办理工作情况汇报,对办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全力推动提案办理目标考核责任制的落实。

信息来源:罗平县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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