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伟是曲靖市政协第一、二届政协委员,曲靖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多年来,他总是履行政协委员的职责,想着肩负的重任,不当挂名委员,不当沉默委员,在政协召开的全会、专委会、专题协商会等会议上,他总是努力挤出时间出席,并在会上积极建言献策,为呼吁建立和完善曲靖市法律援助工作尽心尽力。 朱伟委员谈到,法律援助是现代法治国家对公民必须承担的一项责任,是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是司法公正和社会进步的标志,也是我国实践依法治国方略,将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列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六大提出“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要为困难群众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不仅体现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更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身为律师的朱伟,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针对性地对全市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亟待改善的一些问题提出中肯的意见。如《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刑事诉讼法,确保律师诉权和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建议》,得到相关部门的关注和重视,采纳了合理的意见建议,制定了有关规定并加以检查和落实,确保了律师正当履行职责和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朱伟在工作中,常常思考这样一个观点,“财富的拥有,可以有先后之分;司法正义的获得,不能有先后之分;法律援助是为了让人人都能平等的站在法律面前”。在这个前提下,尽心尽力地去实践。作为连任两届政协委员的朱伟在多次提案中提出,“要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确保社会弱势群体能平等的站在法律面前”,引起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的高度重视,市领导多次批示要将法律援助作为“民心工程”;市政府历次工作报告,都将法律援助工作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并先后四次以市政府文件下发要求各级政府及工作部门要将法律援助工作列入政府议事日程。 2003年8月,市政协组织政协委员,对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开展了专题调研,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调查报告,引起了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政府领导作了批示,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市政协<关于法律援助工作有关情况的调查报告>的情况通报》(曲政发[2003](94)号文件)。 2003年9月,国务院出台了《国家法律援助条例》,朱伟委员继续呼吁政府部门应该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援助条例》,特别是基层政府部门更应该加以重视,引起了社会的积极反响。2003年9月1日《法律援助条例》实施当天,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对朱伟承办的杨全高案件进行了详细报道。同年12月18日,他应中央电视台邀请,到北京参加在人民大会堂举办的《法律援助在中国大型文艺晚会》,晚会上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主持人撒贝宁对此进行了采访,充分肯定了云南省曲靖市法律援助工作取得的成绩,为云南省和曲靖市法律援助事业争得了荣誉。 朱伟经常说,作为一名法律援助工作者,一名政协委员必须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去面对社会,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献计献策。他无时不在牵挂社会弱势群体,尽最大努力,去保护每一个需要帮助的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对农民工因工伤无法得到保障的问题,提出了《关于完善我市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的建议》提案,引起了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共鸣。2005年,朱伟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建议》,建议政府在便民措施、经费保障、工作网络建设、组织协调机制、健全工作责任制等五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为我市顺利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作用。 自担任曲靖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以来,严格按照“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贫弱百姓解愁”的服务宗旨,奉行“铁肩担道义,平凡写春秋”的人生价值,热情为弱势群体营造了一片绿荫,不但实现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队伍过硬、管理规范、基础坚实的良好局面,而且在云南省实现三个“第一”,即:一是率先由政府出台了云南省首部地方性法律援助办法;二是首家实现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全部建立;三是首家实现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在全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的六年时间里,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接待群众来访、解答法律咨询23362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106件,其中:刑事案件2943件,民事案件1146件,行政案件17件。为贫弱者免收法律服务费用740万余元,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910万余元。受援人员达22000人,其中残疾人2672人、老年人2428人、未成年人2821人、妇女2979人、一般贫困者11900人。仅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待群众来访和解答法律咨询的达1537人次,办理刑事援助案件1213件,民事援助案件135件,行政法律援助案件3件。 朱伟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一心扑在法律援助事业上,在坚持做好大量管理工作的同时,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0余件,为当事人减免法律服务费用60多万元,为授援人挽回经济损失90多万元,被受援的弱势群体称道为“人民公仆,护法助残”的楷模。他的事迹曾多次在《曲靖日报》、《曲靖电视台》、《云南电视台》、《云南日报》、《云南法制报》及相关媒体进行报道。多次被市司法局评为“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2004年被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受司法部表彰,2005年被评为曲靖市首届“十佳政法干警”受市委、政府表彰,2006年被市司法局记“三等功”。 尽管朱伟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他觉得建立和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工作,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切实利益工作任重道远,要进一步做好工作还须不断的努力。 宣传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