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调整林业生产关系,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的内在要求。去年,市政府将罗平县确定为林权制度改革的试点县,进行了试点;通过改革试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一件大事。农工党曲靖市委对罗平县林权制度改革试点进行了调研,形成《对曲靖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几点建议》的提案,引起了市政府、市政协的高度重视,被确定为重点提案,8月16日上午,市政协副主席马宝功率领部分委员到市林业局对该提案的办理情况进行了视察。 提案认为,我市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罗平进行试点,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如:林权试点工作进度缓慢;少数干部和林农热情不高;林改经费没有及时到位;林业“三定”工作困难;落实经营主体的“四权”任重道远;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有待改进。提案建议,一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林权改革工作职责,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林改工作能力和水平,从快落实经费,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二要谨慎处理信访问题,维护宽松的林改秩序,严格执法,切实维护《森林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三要加快完善自然保护区的管护工作。四要制定配套措施,确保实现林改“三个效益”。 市政府批转该提案由职能部门林业局承办,林业局领导十分重视,亲自作了安排,要求市林业局办公室和林改办针对提案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和落实建议的具体措施,专题研究提案所涉及的问题,认为提案所涉及的问题和建议对推进全市林改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解决好问题,落实好建议,将促进全市林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视察时,市林业局领导介绍了目前我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及该提案的办理情况。委员们在听取林业局对提案的答复和目前林改工作进展情况后,表示非意。马副主席强调,林权制度改革是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加快林产业发展,增加林农收入的重要途径,对于促进林业又快又好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林权制度改革是继土地家庭联产承包后又一次农村的重大改革;林权制度改革对进一步明晰集体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受益权,建立和完善林业经营、林业服务、资源保护、资源流转体系,创新林业管理体制,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调动林农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把林业建设成全市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生态、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马副主席建议: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林改工作的领导。要进一步认识林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林业改革发展全局,坚持生态得到保护,农民得到实惠,林业得到发展,把林业建设成为我市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林改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艰巨,要改出成效、改出团结、改出和谐;二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老百姓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三要通过改革试点,进一步加强研究,明确改革目的。做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建立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形成一个良好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有效的森林管护体系,规范行政管理体制,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我市林业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