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2008年全市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努力把工作质量和水平提高到一个更高的层次,市政府就如何做好2008年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发出通知,提出具体办理要求: 一、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按照市政府领导对每一件提案的批示,认真负责地抓好落实,努力提高建议、提案的解决率、落实率,确保本单位能按办理时限的要求高质量地完成办理任务。 二、承办人员要加强与市政府办公室督办科、对应秘书科汇报联系,认真学习有关办理工作规定,熟悉办理业务,切实做好各项办理工作。 三、严格办理工作程序。办理工作的交办、办理、面商、答复、续办、时限、督办等程序必须做到: (一)交办。市政府系统承办的建议、提案由市政府办公室督办科、各秘书科清理分类、明确分办意见后,经市政府领导签批,由各位副秘书长在15个工作日内主持召开对口单位负责人会议进行具体交办。 (二)办理。承办单位收到提案后要及时进行清理,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承办的提案,应在接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退回对应秘书科,经督办科确定承办单位后,由对应秘书科另行交办。承办单位办理提案,经认真研究形成书面答复意见,须由承办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并经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形成初步回复意见。 (三)面商。由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根据提案的初步回复意见与、委员(提案者)进行面商,并收集《提案办理情况反馈表》。、委员(提案者)表示“不满意”的,承办单位应根据、委员(提案者)提出的合理要求作进一步研究,再次进行面商,力争“面商率”、“满意率”为100%。办理工作要做到一事一案一答复,对提案中同时涉及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承办单位在开展面商工作时要耐心、细致地解释说明。由、市政协领导督办的重点提案,承办单位在开展面商工作时,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开展面商工作,并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参加,同时,邀请市人大、市政协的督办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相关委室、市政府办督办科的相关人员参加。 (四)答复。经过面商,委员(提案者)表示满意的,承办单位将提案拟办意见送交市政府办对应的秘书科(各县〈市〉区承办的提案拟办意见送交市政府办督办科),经分管的副秘书长审签后,由各秘书科以市政府的函行文答复。对市政协确定的、重点提案的答复件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审签。秘书科在答复委员(提案者)时,应将答复件(附办理情况反馈表)抄送市政协,发承办单位。重点建议、重点提案的答复件应同时抄送市政协相应的督办领导。 (五)续办。对初次办理结果为A、B类的提案,由承办单位在12月l5日前向委员(提案者)再次书面答复办理结果,答复件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和市政府办公室。 (六)时限。重点提案的办理时限是2个月。市政府分管办理工作的领导在文件发出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听取承办单位主要领导对重点提案办理情况的汇报。提案的办理时限是3个月。因办理难度大,在规定时限内难以完成的,经与交办机关说明情况,可适当延期办复,但正式答复不得超过4个月。 (七)督办。市政府办公室督办科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通过电话、督促检查、适时通报等形式对办理工作进行催办、督办,确保办理工作能按质、按量、按时圆满完成。 四、承办单位在办理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写出书面总结报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依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法》,对办理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年底从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制度、开展面商工作、续办续复情况和提案落实率等方面对办理工作进行考评。次年初,市政府对评选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