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领导讲话 | 机构设置 | 规章制度 | 调研视察 | 工作动态 | 政协提案 | 社情民意 | 专委会工作 | 党派团体 | 县市区政协 | 委员风采 | 学习园地 | 艺苑荟萃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协提案 > 正文
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督办重点提案的具体要求
发布时间:2008-7-25 15:15:13 阅读次数:
    8月份,各专委会及提案委委员到承办单位了解提案办理的落实情况,查看相关资料和现场(相关资料包括:市政府领导批示情况;承办单位主要领导的批示情况;分管领导的工作情况;与提案者的面商情况;书面答复情况;重点提案的落实情况;有实地的到现场进行视察等)。督办工作告一段落后,尽快将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主席和相关的督办副主席,同时提供给提案委,以便编写各专委会督办重点提案的工作情况。提案委参与委员由各专委会负责通知。
    10月份,各专门委员会和提案委员会委员参加市政协组织的重点提案办理情况视察。视察方案由提案委起草。视察通知由提案委起草后,由市政协办公室发出。视察工作结束后,视察报告由提案委在一个星期内完成。
            (提案委)
信息来源:曲靖政协网
『相关内容』

版权所有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曲靖市委员会 地址:曲靖市玄坛路72号 电话:0874-3134401
QUJING COMMITTEE OF CHINESE PEOPLE’S POLITICAL CONSULTATIVE CONFERENCE
运维技术支持 曲靖珠江网站 备案序号:滇ICP备070003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