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曲靖市委员会 社区卫生服务是城市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目标的基础环节。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构建以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分工合理、协作密切的新型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对于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优化城市卫生服务结构、方便群众就医、减轻费用负担,建立和谐医患关系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是深化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优化城市卫生资源结构,有效解决城市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举措。为加快推进曲靖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满足群众的基本卫生服务需求,民革曲靖市委对本市五年来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情况,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如下报告。 一、曲靖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现状 曲靖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随同2000年开始社区建设期间同步开展。在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和领导下,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建立了33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其中:中心13个,站20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初具雏形。由于建设资金、服务经费无来源等诸多因素制约,一部分服务中心挂牌在城镇卫生院、企业医院,计划生育、疾病预防、妇幼保健等卫生服务项目,由镇卫生院、企业医院代替服务中心无偿完成,服务中心只有挂着的一块牌子,无实际服务内容。有的地方已建立的服务中心因房屋业主收回等各种原因已经消失,有的至今尚未建立中心。 服务站基本上挂靠在镇卫生所、企业医务室、私人诊所,挂一块牌子无实际内容,上级下达的计划生育等卫生服务项目,由镇卫生所、企业医务室、私人诊所代替服务站无偿完成。这些城市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有医务人员自己的住房、有租房,面积一般只有15-30平方米,设施简陋,医务人员1-2人基本上都无执业资格证,依靠医疗服务收入维持开支,自收自支。由此可见已建立的33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已有名无实,有的县至今未建立服务站,可以说全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上无独立的机构。 按照本市到2010年全市建设设施功能完善、符合规定标准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9个、服务站138个的规划目标,时间只剩下4年多,任务紧责任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多。需要认真研究解决好对策和措施。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够 有的地方和部门,认真学习和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文件精神的力度上不强,思想上对其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够。面对这一庞大的德政民心工程需要大量建设资金、服务经费,在当前各级财政处于较困难的实际情况下产生畏难思想,因而在行动上贯彻实施受到一定影响。 (二)建设资金缺口大 根据规划在“十一五”期间,到2010年全市共建设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9个、服务站138个,需要建设资金7705.3万元,其中:业务用房按每个中心1000平方米、每个站150平方米计算,需业务用房39700平方米,除去现在能转型为服务中心的镇卫生院业务用房8000平方米,还需建中心、站业务用房31700平方米,约需建设资金3247.3万元(除去土地费用);设备配置费按每个中心100万元,每个站20万元计算,共需设备配置费4600万元,除去现在能转型为服务中心的镇卫生院现有设备706万元,还需设备配置费3954万元;全科医师按每个中心12人、每个站2个计算,需要配备全科医师504人,需要培训费504万元。 国务院指定云南省曲靖市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试点城市。目前,中央、省能支持多少建设资金尚未明确。根据曲政发[2006]72号文件,市财政以奖代补,能拨给1100万元,尚有6625.3万元建设资金尚未落实,是目前最主要的难点问题。 (三)服务经费投入不足 根据财社[2006]61号文件,中央财政从2007年起按服务人口人均3-4元给予补助,未说每年都给。省财政能支持多少尚未明确。曲政发[2006]72号文件,市财政暂按社区卫生服务人群(常住人口)每人每年补助1元。按照测算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经费每人每年约需12-15元,目前服务经费一是不足,二是未落到实处,服务经费的稳定来源的落实是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四)业务用户建设困难多 根据规划“十一五”期间,需要建设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业务用房31700平方米,目前建设资金尚未落实。有了资金,建设业务用房需要的城市土地很困难。购房、租房价格昂贵、租金高,经济上难以承受。建设业务用房面临的困难较多,需要认真研究解决的对策的措施。 (五)医护人员紧缺培训任务重 根据规划按每个中心12人、每个站2人计算,共需要配备全科医师504人;按照1:1.2比例计算,共需配备护士605人;专业技术人员按需要配备。目前能转型为服务中心的镇卫生院医护人员约有250人,而且是全科医师少,有执业资格证的医师、护士少,基本上都需要通过培训提高素质,通过考试取得资格证。医护人员紧缺将会制约服务中心(站)的正常运行。 (六)配套政策滞后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需要相应的配套政策支持,目前迫切需要制定落实的政策如下: 1、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药品采购、药品价格、服务收费标准及享受优惠的政策。 2、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医护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生活福利待遇,绩效考核及社会保障政策。 3、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及医护人员培训费用负担政策。 4、在新建和改建居民区中,社区卫生服务设施与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政策。 三、建议 (一)加强政府领导,落实部门职责 1、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一项重要内容,主要责任在地方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将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领导小组,加强政府领导,加强宏观指导。 2、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的社会系统工程,同时是一项德政民心工程。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切实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职责,共同努力实现2010年预期目标。 (二)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保证其公益性质顺畅运行 1、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具有公益性质,不以营利为目的。政府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属于事业单位,是国家规定的基本原则。其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办公经费由县(市区)政府财政全额预算,按期足额拨付。 2、国家规定,地方政府要按照购买服务的方式,根据城市社区服务人口、提供公共服务项目的数量、质量和相关成本核定预防保健等财政补助,地方政府在中央、省、市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制定补助标准列入财政预算,拨付给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服务经费。 3、国家指定云南省曲靖市为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试点城市。“中央对中西部地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基本设备配置和人员培训等给予必要的支持”。应积极争取中央、省建设经费的支持。本市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建设经费补助,地方政府对需要承担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按需及时拨付。 4、对中央、省、市支持的建设经费列入专项基金加强管理,禁止侵占、挪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分配原则进行分配,对目前财政确实困难的县(市区)实行倾斜政策,保证其与全市同步完成2010年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预期目标。 (三)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 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是“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引导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需要尽快制定落实相关的配套政策支持,例如: 1、按照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举办者的实施办法。 2、制定保障社会力量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益性质顺畅运行的补助和服务收入等管理政策。 3、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无偿提供房屋和设施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使用或捐赠资金、物资等,制定减免税、奖励等政策。 (四)加快现有医护人员培训步伐 全市到2010年规划建设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9个、服务站138个,按照国家规定标准需要配备全科医师504人、护士605人。目前,可以转型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县城镇卫生院等约有医护人员250人,可以转型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企业医务室、社区卫生所和私人诊所约有医护人员90人,且全科医师少,有执业证的医师、护士少,基本上都需要通过培训提高素质,通过考试取得执业资格证。组织开展对现有医护人员分期分批培训是当前迫切需要落实的工作,应加快对现有医护人员的培训步伐,保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能顺利正常运行。 (五)及时制定落实相关配套政策 1、在城市新建和改建居民区中,切实落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设施与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的国家政策。 2、制定税务优惠政策,对无偿提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使用房屋、土地等不动产的,在使用期按照国家规定免除房地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对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捐赠的,在计算应纳税额时,按国家规定予以减扣。 3、制定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开招聘医护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实施办法。 4、制定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护人员培训费用负担的实施办法。 5、制定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采购、药品价格、服务收费标准及享受优惠的实施办法。 我们深信在中央、省、市财政的支持下,在各级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切实履行职责,全市社区居民共同关注和努力,排除和克服各种困难和问题,在2010年一定能顺利建成“机构设置合理,资源配置优化,服务功能健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更好的为城市社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