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扩大曲靖政协的社会影响,发展爱国统一战线,更好地调动各新闻单位和广大新闻工作者、通讯员的积极性,使政协的宣传报道工作更好地为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服务,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评选标准
参评作品要反映人民政协在各级党委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所做的新贡献;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宣传广大政协委员自觉履行职责,为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建言献策的典型事例;报道各级政协组织积极探索履行职能的新形式,特别是发挥专委会作用和界别优势,加强民主监督、畅通反映社情民意渠道等方面所取得的新进展。
二、评选范围
原则上每两年评选一次。评选范围为驻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新闻工作者、通讯员在规定的两年时间内,发表在《曲靖日报》、《曲靖党建》、曲靖电视台、曲靖广播电台、《云南政协报》及省级(含省级)以上报刊、电视广播上的消息、通讯、特写、言论等新闻作品。
三、推荐和评选办法
1、推荐办法
采取集体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每年推荐一次。在当年年底以前,各县(市)区政协、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市政协机关各委室以及新闻工作者、通讯员个人,可依据评选标准推(自)荐参评作品,并将作品复印件或具有说服力的相关证件,送交市政协办公室宣传科。
2、评选方法
①成立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好新闻评选小组,由秘书长任组长,办公室分管宣传的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宣传科科长和有关人员为评选小组成员。
②评选程序。由办公室宣传科将参评作品及相关材料整理后提交评选小组会议讨论,评选小组会议讨论提出优秀作品建议名单,主席会议对优秀作品建议名单进行审定。
四、表彰
对评选出来的优秀作品,在政协全会上予以表彰,给获奖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和适当奖金。一等奖奖金400元;二等奖奖金300元;三等奖奖金200元。
五、附则
本办法自2003年1月1日施行,由市政协办公室宣传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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